2023年湖北省法院一审劳动争议案件退出诉讼“十大案源”;2025年,湖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总量首次实现下降。两个“首次”,标志着湖北工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深度。
“工会+法院”诉调对接案件4.4万件,居全国第二;“工会+”多元解纷机制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连续两年获评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惠民惠企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武汉市武昌区“法院+工会”诉调对接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累计调处劳动争议7.3万件,涉及职工8.7万人,挽回经济损失23.2亿元。
近年来,湖北工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总、湖北省委部署要求,从省级层面的立法推动,到园区企业里的调解室;从“工会+法院”的单点突破,到“工会+N”的系统集成;从事中多元调解,到事前监督预防,逐步实现“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园、矛盾不上交、帮扶不缺位、平安不出事”。一张覆盖全省的劳动纠纷预防化解网络,正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的时代内涵,写进广大职工的日常里。
“一函两书”,能撬动什么
2024年,湖北省鄂州市一家企业以劳动者出具不缴纳社保承诺函为由,不为140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鄂州市总工会了解情况后,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同步联动司法建议书,推动相关部门一次性解决社保难题。这一案例入选全总、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也是湖北首例“一函两书”司法建议联动推进劳动权益保护的案例。
“当时大家心里都没底,社保断了,以后养老怎么办?”回忆起那段日子,职工代表李师傅仍感慨不已,“没想到工会一份提示函,把我们的烦心事解决了。140个人,一个都没落下。”
“一函两书”之所以有力量,源于湖北坚持高位推动,持续推进的法治化建设。
湖北省总工会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主动融入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始终把工会法治建设作为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根本保障,推动工会参与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自2023年起,湖北省总工会连续3年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订出台“一办法、一决定、四条例”6部法规,将“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平台企业算法协商等实践做法上升到法律层面,实现工会领域地方性法规系统升级。
立法背后,是大量扎实的调研论证。湖北省总工会成立立法工作专班,深入17个市州开展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50余场,收集基层意见建议300余条。“我们把基层探索中管用的招法一条条梳理出来,再逐条论证能不能上升为法规。”参与立法工作的省总工会有关干部回忆,仅“一函两书”条款的表述就修改了十几稿。
“把工会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既是对基层创新的肯定,也为全省工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这6部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湖北工会领域地方性法规实现系统升级,从制度层面为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提供了“硬支撑”。
法治化建设的步伐并未止步于立法。湖北省总工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意见》,以系统观念、改革思维深化工会工作法治化,并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深入融合、一体推进。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大社会委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省委政法委引导各类法律服务入驻工会阵地,建立由检察院、律师、仲裁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园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阐释和用工指导。
在十堰,法律服务团走进一家工业园区时,企业负责人起初有些抵触:“是不是来查我们的?”法律服务团成员耐心解释:“我们是来帮企业规范用工、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一场座谈会下来,企业负责人态度转变:“你们这是帮我们‘治未病’啊!”这样的场景,在湖北各地园区并不鲜见。营造企业配合、职工欢迎的良好氛围,正是法治赋能想要达到的效果。
在荆门,法律服务团针对一家化工企业劳动合同条款不规范的问题,现场出具“法律报告”,帮助企业修订合同文本,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争议。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说:“以前觉得工会只是替职工说话的,现在发现工会也是帮企业健康发展的。”
从“12·4”国家宪法日到“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从“5·18”职工维权日到每一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重要节点,湖北工会的普法宣传从未缺席。线上,云直播、云课堂把法律知识送到职工指尖;线下,“法律七进”活动走进厂矿、车间、社区、校园。20余万册《湖北省工会领域地方性法规汇编》被送到职工手中,千余场普法宣讲、培训活动接连举办,覆盖职工300万人次。在黄冈,一场“5·18”职工维权日普法活动吸引了数百名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竞答、模拟仲裁庭、现场法律咨询……形式多样的活动让职工在参与中学习法律知识。“以前觉得法律条文离我们很远,现在通过案例一听就懂了。”参加活动的职工刘大姐说。
从立法到执法,从法律服务到普法宣传,湖北工会把法治建设作为预防化解劳动争议的根本保障,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法治,成为湖北工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坚实的“根”。
协同 共治,让“工会+”全链贯通
在武汉市武昌区,一起涉及多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法院委托到工会调解、达成协议、司法确认,用时不到一周。“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在这里落地生根,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
“没想到不用打官司,在工会调解室就把问题解决了。”职工王先生拿到司法确认书时,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他所在的公司因经营调整,拖欠了20多名职工3个月工资。案件进入法院后,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工会调解员逐一核对工资明细,与企业方反复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武昌区的实践,是湖北工会坚持部门协同、预防优先,构建“工会+”多元共治格局的缩影。
从“工会+法院”起,向“工会+人社”“工会+检察”“工会+司法”延伸,湖北省总工会指导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建立协同治理机制。省总工会2022年联合省法院,2023年联合省人社厅,2024年联合省委政法委,2025年联合省检察院——一年一个部门、一步一个台阶,沟通联络、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调查配合等机制相继建立,贯通集体协商、职工信访、法律援助、检察起诉等全环节。
如今,调解室挂牌了,监督组织建起来了,监督员也选出来了——从省到市、到县、到乡、再到企业,一张五级联动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网络在湖北越织越密。县级以上工会全部建起对接调解工作室,市县两级工会全部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实施“一站式”多元解纷。省级率先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市县两级则联合法检机关、政府部门、“三方四家”设立监督组织。全省基层监督组织已达1.82万个、覆盖超70%,4.18万名监督员活跃在厂矿车间、乡镇街道。
在孝感,一名监督员在走访企业时发现,某公司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问题。他及时上报线索,工会发出监督提示函,人社部门跟进执法,问题在职工投诉前就得到解决。“监督员就像‘前哨’,把问题发现在早、解决在小。”孝感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
如今在湖北,一起劳动争议从协商、调解到仲裁、诉讼,再到法律援助、执行,不再是一个部门管一段,而是一条链贯通到底。“一函两书”与检察监督、审判监督、劳动监察的衔接机制全面建立,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职工信访、舆情监测、智慧工会等平台数据交汇,线索在比对中浮出水面,监督在协同中形成合力——数字赋能之下,劳动争议化解正从“人找事”变为“事找人”。
在襄阳,该市总工会打造“事前源头预防—事中多元解纷—事后服务救助”全链条闭环。一起因企业改制引发的群体性劳动争议,通过“工会+人社+法院”联动,在仲裁阶段即得到化解,职工代表专程送来锦旗。在宜昌,市总工会以“工会+”为牵引,建立“七个一”工作体系,将劳动争议化解的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
成效体现在数据中:近5年湖北省工会累计调处劳动争议7.3万件,涉及职工8.7万人,挽回经济损失23.2亿元;平均调解成功率超70%。“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案件4.4万件、居全国第二,全省法院一审劳动争议案件退出诉讼“十大案源”;“人社+工会”裁调对接案件2.9万件,2025年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总量首次实现下降;“检察+工会”联合办理支持起诉等案件380件,涉及金额760余万元。
一份集体合同,桌子两边坐着的不仅有企业和职工代表,还有人社、工商联、企联的工作人员。在湖北,这样的协商场景正从传统企业延伸到平台经济领域。在鄂头部平台企业全部建立省级层面民主管理协商恳谈机制,二次协商实现全覆盖。协商桌上谈的不再只是工资和工时,还有算法规则、派单机制这些平台劳动者最关心的事。从劳动争议发生后的“灭火”,到劳动关系建立时的“播种”,湖北工会的协同共治,正把协调劳动关系纠纷的触角一步步前移。
立足基层,强化职工法律服务
在恩施州建始县,“人社+工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受到人社部等5部门联合通报表扬;在黄石市,调解员汪小立同样受到通报表扬。
两个来自基层的名字,标志着湖北工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层底色。
坚持统筹资源、赋能基层,以点带面、全局“开花”。2025年,全省7个地方工会纳入全总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先行先试地区,同年新增18个地方工会作为省级试点,2026年,全省工会全面铺开——三年三步走,形成全省百舸争流态势。
在湖北,职工寻求法律帮助的路,正越走越便捷。
综治中心、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依托这些阵地,271个职工法律服务点星罗棋布,与12351职工服务热线、法院数智化调解平台衔接整合。数据在网上跑,职工少跑腿。工会驿站、“司机之家”、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里,巡回审判点、流动仲裁庭、调解室被“装”了进去,1425个服务阵地构建起一个个职工法律服务圈。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里,裁调服务站广泛设立,“人社+工会+法院+N”裁调审建设试点陆续通过验收——职工走出厂门,就能找到说理的地方。
在松滋,一位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受伤,因劳动关系认定问题与平台产生纠纷。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进工会驿站,没想到驿站里就设有裁调服务站,调解员当场联系人社部门,一周内就帮他拿到了工伤赔偿。“以前觉得工会离我们很远,现在驿站就在身边,法律服务就在眼前。”这位骑手说。
在荆州,一家工业园区的裁调服务站接到职工反映,某企业因订单减少准备裁员,但补偿方案迟迟未定。服务站立即启动“工会+人社+法院”联动机制,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方协商,最终在裁员前达成了补偿协议,避免了群体性争议。“把服务站设在园区,就是要把问题解决在厂门口。”服务站负责人说。
在湖北,调解员和监督员不再只是“线下跑腿”的人。他们的手机里,装着法院“总对总”、人社在线调解、全总监督协同等数智化平台,指尖一点,案件信息、法律条文、调解进度尽在掌握。
线上学、线下练,交叉互训、特邀办案,近5万人次调解员、监督员在实战中磨砺本领。254个社会组织、1156名专门人才被工会“请进门”,成为职工身边的法律顾问。省总工会、省人社厅联合举办全省首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技能竞赛。湖北代表队在全国竞赛中捧回优秀组织奖。
“培训不是走过场,而是要真刀真枪地练。”参加首届技能竞赛的调解员张敏说,“模拟调解环节,考官给出的案例都是真实案件改编的,考的就是实战能力。”
调解员办完一起案子,补贴很快到账。这背后,是一套“一案一补、以案定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在运转。真金白银的投入,让调解员办案有底气,让职工维权服务有保障。
在应城,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有矛盾,找工会”成为越来越多职工的共识。在黄石,调解员汪小立扎根基层多年,经他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超过千件,职工亲切地称他为“贴心人”。“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依法依理、将心比心。”汪小立说,“职工来找你,是信任你,不能辜负这份信任。”
从鄂州的一次性社保难题化解,到武昌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从宜昌的“七个一”到襄阳的全链条闭环;从建始的调解委员会到黄石的调解员汪小立——湖北工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正从“盆景”变为“风景”。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在全省全面铺开,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贡献工会力量。”湖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跑断腿”到“一站式”,从“事后调”到“事前防”,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湖北工会走出了一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湖北路径。这条路径的启示在于:党的领导是根本,法治是保障,协同是关键,预防是导向,基层是基础。
暮色渐浓,武昌区综治中心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的灯还亮着。调解员老周正在整理一天的案卷,桌上放着一杯已经凉透的茶。明天,还有3起劳动争议案件等着他调解。“累是累点,但看到职工拿着调解协议笑着走出去,就觉得值。”老周说。
这盏灯,照亮的不只是一间调解室,更是湖北工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的坚实足迹——从鄂州到武昌,从宜昌到襄阳,从建始到黄石,一盏盏“工会调解”的灯火,正连成一片温暖的亮光,照亮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湖北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