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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规定教师体罚虐待幼儿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admin 来源:兰州晨报 日期:2012-11-16 浏览
       记者11月15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针对近期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发生的多起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为防止发生类似事件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幼儿园要做一次专门的督查、自查。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等行为,一经发现,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违规教师必要时予以解聘。

  通知要求,要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等其他工作人员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目前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在3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继续在岗工作。对严重体罚幼儿、摧残幼儿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