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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职工子女温暖守护 湖南长沙工会印发托育托管新规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日期:2025-08-20 浏览

          为深入推进长沙市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托管服务,8月18日,长沙市总工会印发《爱心托育托管用人单位管理和补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托育托管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办法》指出,全市各级工会可组织开展托育托管班,鼓励工会与具备资质的教育机构、托育机构、社会组织合作,优先选择有托育托管经验的单位。托育托管班开办场所应选址于交通方便、环境安全卫生的区域,远离污染区和危险区。可充分利用社区托育园、家庭教育指导站点、科学育儿站、医育结合点、自办幼儿园、职工之家、职工书屋、会议室等场所开办托育托管服务。

          《办法》明确了补助标准和范围。市总工会专项补助金额不超过主办单位行政经费、工会经费投入总额的50%,其中单个基层工会主办的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基层工会联合主办的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主办的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对经费投入特别大、普惠范围特别广、社会反响特别好的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申请补助的托育托管班,需为长沙各级工会主办的非学科类的、福利性、普惠性托育托管班,且服务对象为长沙市职工子女。托育托管班需连续运营满10天及以上或年累计运营20天以上,其中单个基层工会主办的托管班同期服务的职工子女不少于30人,基层工会联合主办的托管班同期不少于40人,各开发区和区县(市)总工会、产业(系统)工会主办的托管人数同期不少于100人;各级工会牵头举办的爱心托育班服务本地区、本单位职工的婴幼儿数不得少于10人。

          《办法》对补助申请与发放、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强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补助经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严禁将购买托育、托管服务变相为滥发津贴、补贴,严禁以直接发放现金或商业预付卡方式结算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