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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中小微企业3项社保单位缴费,助企业渡难关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期:2020-02-21 浏览

  2月2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会上表示,减免社保缴费,是顺应企业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当下,要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制度的社会减振器和民生安全网作用,既要兜牢底线,也要支持经济发展,稳定和促进就业。


  3项社保企业缴费可减5000亿元以上


  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3项措施。


  免,就是从2月起,各省份可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3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即可执行至6月。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3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游钧表示:“此次阶段性减免预计共可减少3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比去年较大幅度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的力度更大。希望通过减免企业社保缴费,能够切实缓解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在对企业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的背景下,如何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自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6.9万亿元,提取10.4万亿元,帮助近5400万缴存职工贷款购房,改善了住房条件。“此次我们和有关部门在商定为企业纾缓困难时,充分考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希望双方在共商的前提下相互理解,同舟共济,共克时难。”


  减征医疗保险,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指出,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能够支持企业发展,同时确保参保人如期享受当期待遇。此次减征措施预计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利于支持企业复工和减轻企业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


  疫情对医保基金影响有限。陈金甫指出,从2019年职工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来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当期收入9000多亿元,支出7000多亿元,当期结余2000多亿元,截至2019年底,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13000多亿元,可支付月数超22个月。从统筹地区看,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地区占全国的86%。“基金可承受,地区有差异,政策因地制宜,所以对基金不会有大的影响。”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据初步汇总的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9年7项基金预算执行总收入8.1万亿元,总支出7.5万亿元,当期结余0.6万亿元,累计结余9.4万亿元。此次出台的减免社保费政策,预计减负约6000亿元。可见,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可控。“阶段性减免社保保险费,从短期看、局部看,会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从中长期看、从整体看,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随着企业效益改善,税基扩大,财政收入形势会逐步好转。”


  “因此,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坚定不移落实落细各项社保费的减免政策,把该减的减下来,减到位,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拉动企业经济增长。”余蔚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