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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失信人冒名经营 拖欠工资玩失踪被批捕
来源:检察日报 日期:2019-12-31 浏览

  日前,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会议室内人头攒动,分局民警和淮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给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的21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了4年的工资。该案中其他44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款也全部到账,春节前都能发放到位。


  2015年4月,王帆在淮安注册成立正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正丰公司),并雇用了当地农民进行生产。该公司注册登记时以王帆的朋友刘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帆实际经营和管理。


  可是由于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公司运营举步维艰,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工人们曾多次找王帆催要工资,王帆却一直推托,说到春节前一起结清。2016年1月,等着发工资回家过年的工人突然发现,王帆消失了,电话也停了机。眼看辛苦了大半年,工资打了水漂,愤怒的工人们来到淮安区人社局反映问题。


  淮安区人社局立即展开调查,并通知实际经营人王帆处理欠薪事宜,但王帆已经失踪。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则在电话中表示自己被王帆所骗,其没有义务也不同意支付工人工资,随后失去联系。区人社局遂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等责令正丰公司支付工资。由于该公司拒不执行,遂以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16年3月,公安机关依法展开调查,确认正丰公司共计欠65名工人68万余元。随后,侦查人员在山东省曲阜市找到了王帆。意外的是,王帆声称自己根本没有到江苏开过公司,身份信息一定是被人盗用了。公安机关随即调取了照片,通过系统比对,确认山东籍男子孔某才是真正的实际经营者。公安机关遂对孔某和刘某进行网上追逃。


  2019年9月,公安机关终于将二人抓获归案。到案后,孔某交代自己因为进入失信人名单,不能注册公司,于是提出让生意伙伴刘某做法定代表人,由自己实际经营,经营利润可以和刘某平分。公司倒闭后,他将公司账户上的十几万元卷走,四处躲藏,现在已经拿不出钱来支付工资了。刘某则认为自己完全是受了孔某的欺骗,当时孔某欠自己100万元的货款,孔某让其入股注册公司,自己这才做了法定代表人,不应该承担清偿责任。


  侦查人员告诉刘某,其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唯一的股东,在法律上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能及时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刘某最终同意先拿出10万元支付工资,后被取保候审;而孔某则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警示教育案件当事人,10月31日,淮安区检察院在区看守所内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侦查人员、劳动监察大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参加。听证过程中,孔某表示将尽力让家人清偿工人工资。可是各方听证参加人认为孔某和其家属根本无意偿还工人工资,且孔某拖欠工资长达4年,社会影响恶劣。听证结束后,该院立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综合各方意见,于当日作出批准逮捕孔某的决定。


  孔某被批捕后,拖欠的工资还得继续追缴。该院仔细核算账目发现,公司变卖资产所得款项加上刘某先前支付的10万元,拖欠工资还有30余万元的缺口。办案检察官从侦查人员处获悉,刘某名下有多处房产,完全有能力支付剩余的工资,于是和侦查人员联系刘某和其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促使对方同意支付剩余拖欠工资。历时4年,65名农民工终于可以在2020年春节前拿到拖欠的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