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公告 事业编制教师和管理人员公告 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 学院网站
 

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洞庭湖南岸环湖生态经济圈核心城市——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距省会长沙中心城区55公里。学校是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湖南省按本科一批次录取招生。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415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5.14亿元。纸质图书藏书227万册,电子图书260万册。教职工1526人,其中专任教师1201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2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63人。有教育部本科教指委委员、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4人(次)。“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56%。学校设有14个二级学院,55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涵盖理、工、文、管、教、艺、经等多个学科。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22369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2012年即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各1个,3个国家级和27个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国家级、省级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平台,6个湖南省“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以及包含4个湖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内的28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近年来,累计获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项目56项。近五年横向科研经费超过7亿元。

    自2021年召开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实施“12345”发展战略,提出“五个新城院”发展目标,力争到“十五五”末,实现博士点授权,建成“湖南城市大学”。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教师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营造舒心环境。

    热忱欢迎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归属部门

学历
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要求

1

教学科研

A1-1

1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机械工程

30岁及以下

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实验技术

A1-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30岁及以下

有企业工作经验优先

2

教学科研

A2

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城市设计

30岁及以下

本科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专业

3

教学科研

A3

1

音乐与舞蹈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舞蹈类

30岁及以下

本科为舞蹈类专业

4

教学科研

A4

1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大地测量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30岁及以下

本科为测绘工程专业

5

教学科研

A5

2

体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体育学、教育学、运动医学

35岁及以下

乒乓球、体操、舞龙舞狮方向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优先

6

教学科研

A6-1

1

人文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汉语国际教育

35岁及以下

有汉语国际教育从业经历的优先

A6-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英语语言文学

35岁及以下


7

教学科研

A7

1

美术与设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设计学、艺术设计

30岁及以下

本科为艺术设计相关专业

8

教学科研

A8

2

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数学或统计学

30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本科为数学与应用数学或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9

教学科研

A9

1

教师教育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0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

10

教学科研

A10-1

1

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30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有1年以上房地产行业或工程背景以及BIM工程实践应用经验优先,本科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土木工程专业优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土木工程类

30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有1年以上房地产行业或BIM工程实践应用经验优先,本科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优先

A10-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经济学类

30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本科为金融学类、数量经济学、统计学类优先

11

教学科研

A1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政治学

30岁及以下

中共党员;本硕属同学科大类(一级学科)

12

教学科研

A12

3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

30岁及以下

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有企业技术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13

教辅

B1

2

图书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

30岁及以下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4

技术人员

B2

1

城市科学与乡村振兴研究院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城市规划、建筑学、公共管理

35岁及以下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说明: 1、30岁及以下指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者一经录用即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取得学历学位的A类录用者,在取得学历学位前工作期间按外聘教师发放相关待遇,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非编A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B类录用者在岗期间按非编B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非编A类人员标准发放相关待遇)。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城市学院网站(http://www.hnc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0日。

    2. 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cursc@126.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如下: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 考试考核方式

    (1)应聘教学科研(A1-A12)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技能,总分100分。设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教辅、科研人员(B1-B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各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工作等,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项考试环节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城市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7-6111336(曹老师)

    0737-6111010(雷老师)

    监督电话:0737-6110025(纪委办公室/省监委驻湖南城市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第二批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中国高校招聘网(www.jszp.org) 版权所有